王夫之(1619年10月7日-1692年2月18日),字而农,号姜斋,人称“船山先生”,湖广衡阳县(今湖南省衡阳市)人。明遗民。明末清初思想家,与顾炎武、黄宗羲、唐甄并称“明末清初四大启蒙思想家”,学者王朝聘的儿子。
著有《周易外传》《黄书》《尚书引义》《永历实录》《春秋世论》《噩梦》《读通鉴论》《宋论》等书。
1、无他,在知其人之言,而不知古今先哲之言也。——王夫之
2、日减日削,所存不给,有司抑有不容已之务,酷吏又以意为差遣,则条鞭之外,役又兴焉。——王夫之
3、景者情之景,情者景之情也。——王夫之
4、君知否?雁字云沉,难写伤心句。——王夫之
5、盖心原以应事,而事必有其理。其事其理,则皆散见于文而可学也。——王夫之
6、若思吾之当哀而哀焉,是以哀为不得已,而聊相应酬,吾恐其有声而无泪,有泪而不生于心。——王夫之
7、学校者,国之教也,士之所步趋而进退也。——王夫之
8、学愈博则思愈远。——王夫之
9、乃居德于弘,则正心诚意之不讲,而天下之大本以遗;自谓无疑于道,则格物致知之不用,而天地之化育,其日迁于吾前者,具忘之矣。——王夫之
10、所贵乎经义者,显其所藏,达其所推,辨其所异于异端,会其所同于百王,证其所得于常人之心,而验其所能于可为之事,斯焉尚矣。——王夫之
11、故苛政之兴,君子必力与之争;而争之之权,抑必有所归,而不可以泛。——王夫之
12、私欲之中,天理所寓。——王夫之
13、唯其大且精者之不能即摄小且粗者而共为本末,故曰大小精粗,俱学者所不可遗之事。——王夫之
14、取天下之可有得者以自矜其不取而为德也,此固近似圣言而无实矣。——王夫之
15、自然者天地,主持者人。——王夫之
16、以正治国,以奇用兵。——王夫之
17、洒扫应对,形也。有形,则必有形而上者。精义入神,形而上者也。然形而上,则固有其形矣。——王夫之
18、是故苛政之足以败亡,非徒政也,与小人为类,而害乃因缘以蔓延。倡之者初所不谋,固后所必至也。——王夫之
19、以能言为长,以贬削为荣,以罢闲为乐,任意以尽言,而惟恐不给。——王夫之
20、夫君子亦有所必为者矣,子之事父也,臣之事君也,进之必以礼也,得之必以义也。——王夫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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