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觉得不管是一本书也好还是一部电影也好,给观者的感受都应该分为两部分,一部分是让观者从书中、从电影中看到自己,因为艺术作品都是一面镜子,映出的是自己的喜怒哀乐。第二部分,就是应当让观者的艺术鉴赏能力得到提高,得到更好的鉴赏能力。让观者在欣赏这部作品前后绝对不是同一个人。
历时三个月,这本将近六百页的书读完了。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、犹豫,所以推到第二天才写读后感。昨晚当看到作者写出“王尔德死了”的时候,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悲伤,即便是哭了,也很难在心里说服自己究竟在哭什么。
我在哭什么呢?可能是书中最后的那句话吧。王尔德先生被流放后,他对偶遇的友人说他很孤独。跳出社会“围城”的人,同样也跳出了社会的交际圈。很难说有多少道德还代表着道德,有多少道德的实质是社会从众心理的枷锁。于是,一个视艺术为最后审判的人,,就这样高傲、壮烈、哀伤的死在了社会牢笼里。道德的枷锁无往不在,却牢不可破,即便是打破了它,鼓起勇气走出去的人,又多少留恋枷锁里面的生活。枷锁,锁住的是虚伪的面具,所以,挣脱他的人必然是天真、善良的。可有时,虚伪的面具也会摆出一副天真的模样,让人近而畏惧,远而生寒。
此时,我问:我承认相比较于王尔德所处的时代社会是包容的,但是这种包容难道不是偏心的吗?你所处的阶级和你所get到的money,有时决定了社会对你的容忍度。我不会去抱怨,抱怨显的悲天悯人;我也不会去试图冲破这个牢笼,因为我没有勇气当一位被流放的国王。
此时的我还该为什么而哭呢?
我想为你的爱情而哭泣,可是我流不出眼泪。那位脾气暴躁、喜怒无常的伴侣,即便在电影中以裘·德洛的形式呈现出来,也令我厌烦。我不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爱情,可以以美貌为名进行的如此惊醒动魄。也许爱情真的是灵感的来源。爱情不朽,在你看来取决于爱人美貌的不朽;害怕死水一般的婚姻,所以才爱才持续的那么猛烈而持久,恨才那么果断而短暂。又或许,天性使然。
特定的人过特定的生活,特定的生活塑造着特定的人。将这一切拿走,特定的人就是别人了。那时,不再有争论与躲避,也不再有崇拜与痴迷,最终成了法庭下面揣着各自心思、带着面具的过客。
我不愿你受苦,然而我更不愿意你平庸。
至于艺术方面,也有所启发。
有时,我会疑惑究竟什么是艺术?通过这本书,我认为所谓艺术就是表达自己个性的、由自己或创造、或模仿、或借鉴产生的事物。这个事物内容是否符合社会的道德无关紧要,关键是看表达这种事物的手法是否新颖而且吸引人,是否能引起人们共鸣。是否可以去深刻的、温柔的揭露这个社会。艺术是一面镜子,不仅应当照的出个人,也应当照的出社会。
作为这种形式的运用者---艺术家,该如何始终都能作社会现象的揭露人呢?记得我在高中的时候,曾经想过一个问题:一个人的创造力如果枯竭了怎么办?不是我杞人忧天,因为我确实看过一部纪录片,讲的就是一位服装设计师,灵感枯竭后不断用外在的东西刺激自己,最终毁灭;也有一部2004年的动画短片《Ryan》阐述了类似的事件,动画师的灵感枯竭后,在灵感衰败和迸发中疯狂。虽然在书中,王尔德先生临死前已经不愿意在写作,但是在我看来,他的灵感并没有枯竭。原因是他的同情、借鉴和矛盾。
首先说同情。高中时,我就很迷恋一句话,穷而后工。认为一个人如果不经历苦难,不经历过爱恨离别是写不出好东西的,直到后来我发现了曹操的诗词。在最顺风顺水的时候,写出了最令人叫绝的诗词。所以说“穷而后工”不一定对。那么,艺术家的这种创造的动力究竟来自哪里?我们如果要歌颂爱情,难道一定要多次分手又多次复合?如果是这样,艺术家又怎样能快乐呢?读完本书后,我猜想: 艺术家的快乐来源于他的社会观建立在爱的基础上。因为我们的社会太过客观、太过逻辑。我无法否认法律的作用,但以法为基础的社会本身就是建立在恨的基础上。而作为艺术家,请站在这个社会的对立面温柔的批判这个社会。而不是,被这个社会同化,以恨立本。
关于借鉴,我到最近才接受这种做法。还记得,小学老师对待作文抄袭很是开放,曾经说过:天下文章一般抄等语句,令我印象深刻。当时还觉得这是应试教育所逼不得已而为之。直到我有一天闲读,发现毕加索的一句话: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。人要想不借助任何前人的东西去创作出事物,要不就是名流千古的神人,就像莎士比亚那类;要不就是一个傻瓜。书中也说:“我们要求艺术家具有原创性,而我所谓的原创性,是处理手法而不是题材原创。那些没有想象力的人才会创作。众所周知,真正的艺术家会利用从别人那里拿来的东西,而他是什么都拿的。”这句话简直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。
创作最重要动力是矛盾。这个矛盾我在读《老子》的时候有感受到过,不过当时不是很明白,所以感觉也不是很强烈。直到我读完这本书。在读这本人物传记之前,我先读了《道林·格雷的画像》,就不知不觉的给这本书的作者打上了一个标签:王尔德就是亨利勋爵。可是读完这本书后,我发现王尔德先开始可能是亨利勋爵,可以到了后来,他就成为了道林·格雷。道格拉斯才是亨利勋爵。或者也可以说他们俩相互诱惑。创作艺术可能真的是要在两个对立的事物中相互转换角色。在扮演不同角色的时候,所感受到的内心的碰撞,将这种碰撞或者写在纸上或者拍成电影,这也许就是艺术创造的过程吧。另外,书中有写,艺术的真理就在于它的对立面也是真实的。这就要求我们不能“站队”,认为哪一方是好的,哪一方是坏的。正如毕加索所说:“所谓的好品味是多么可怕!品味真是创造力的一大敌人”
感谢有这样一本书,可以暂时让我缓一缓,仔细想想,我想的是什么。
《奥斯卡·王尔德传》是一本由[美] 理查德·艾尔曼著作的传记。
艾尔曼为撰写《奥斯卡·王尔德传》花费了近二十年的时间,跟他广受好评的《詹姆斯·乔伊斯传》一样,本书也将成为权威传记。
这部书籍让人们产生了情绪上的共鸣,书中充满真实的风格和对话,其评论性阐述含义微妙,让传主的肖像就此获得耀眼的生命力,这位传主是个复杂人物,他还是万人迷,伟大的戏剧家,艺术至上信条的大胆拥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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